《医学院基础医学博士研究生最终学术报告实施细则》-清华大学医学院

主要培养环节

《医学院基础医学博士研究生最终学术报告实施细则》

2021-07-23

所有基础医学博士生在申请毕业前,均应参加最终学术报告并考核通过。要求如下:

一、申请参加最终学术报告条件:

1. 博士生应完成博士课题的绝大部分研究工作,

2. 撰写并提交论文工作进展报告(见附件),2000~3000 字,英文撰写。

3. 研究工作和论文工作进展报告已得到导师及博士论文指导小组的认可。

二、最终学术报告时间:

原则上,需在毕业前至少3个月前完成,各学期均可。考核小组须在博士生答辩现场完成评分。博士生须在答辩完成的一周内提交《基础医学博士研究生最终学术报告申请表》、书面报告及答辩现场录音至基础医学系研究生教务老师处。

注意:3月底前完成的,可申请于当年6月及之后毕业;

         6月底前完成的,可申请于当年10月及之后毕业;

         9月底前完成的,可申请于次年1月及之后毕业。

三、最终学术报告程序:

1. 导师可以帮助博士生组织并主持最终学术报告,但不能担任答辩考核主席。

2. 考核委员会(包括博士论文指导小组成员)应由5名以上同行专家对论文工作的主要成果和创新性等进行评议。必要时可以邀请校外同行专家。属于学科交叉培养博士生的论文工作总结报告应当聘请所涉其他学科至少两位专家参加。

3. 答辩时,每位博士生报告时间30~45分钟,专家提问环节约1小时。

4. 考核委员应对博士生研究工作的系统性和创新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考核委员会应先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学生是否通过考核进行表决,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之后再对已通过学生进行百分数打分并计算出平均分作为通过学生的最终学术报告成绩。最终学术报告成绩将作为之后分委会讨论学生学位的参考依据之一。对不通过博士生,考核委员会给出具体意见及建议。

5. 每场答辩配置一位答辩秘书做现场笔录和录音,答辩秘书可由已通过博士生资格考试的博士生或博士后担任。

四、最终学术报告结果处理办法:

1. 通过最终学术报告的博士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论文送审申请,正式进入毕业流程;

2. 未通过最终学术报告的博士生,须根据考核委员会建议,继续补充和完善课题研究工作,并根据实际课题进展情况,可在半年后申请参加第二次最终学术报告。如第二次最终学术报告通过,可正式进入毕业流程;如第二次最终学术报告不通过,博士生予以分流(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申请转为硕士生培养;普博生以及未转硕的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可申请退学,否则学校予以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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