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基础医学系关于博士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流程》-清华大学医学院

主要培养环节

《医学院基础医学系关于博士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流程》

2021-07-23

有关学术不端主要有三类:

1)针对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等存在剽窃、代写或由他人代写、买卖学位论文等,记过及以上处分,严重者,开除学籍;

2)针对剽窃、署名等问题,记过及以上处分;

3)针对课程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博资考、中期考核、年度汇报和最终学术报告等),涉嫌或存在剽窃等问题,成绩记为“0”,并给予警告以上、留校察看以下处分。

处分撤销问题:

1)记过及以上处分,原则上不允许撤销,尤其是因学术不端或违反学习纪律行为受到的处分。

2)记过以下处分,毕业前或申请退学离校前三个月内可申请撤销。

纪律处分种类:

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开除学籍

学生违法违纪时情节轻重相应给予处理或者处分:

1)违纪情节轻微,主动承认错误,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于纪律处分,给予口头批评、书面警示或通报批评等形式处理。

2)违纪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3)违纪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4)违纪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上一条:《清华大学医学院处理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暂行方案》(适用基础医学系和生物医学工程系 2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