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博士生轮转政策及安排》-清华大学医学院

主要培养环节

《“四方”博士生轮转政策及安排》

2021-07-23

“四方”博士生轮转政策及安排

1. 导师可接收学生的名额数以定导卡片方式记录,定导卡片数目等同导师的名额数。

2. “博士生轮转”为基础医学博士生“必修环节”。

3. 每年的10月-次年3月为学生选择轮转实验室时间,在此期间可以自由选择定导或者轮转,在此期间定导的学生本人和导师签署写定导卡片。

4. 扣除直接定导学生名额后,导师剩余可轮转学生的名额以轮转卡片的方式记录。轮转卡片数目与剩余名额数一致。导师每轮可接受的轮转学生数目不得超过轮转卡片数目。

5. 学生共分三轮轮转,卡片相应的分为三轮,教务最迟于第一轮开始前给导师发放三轮轮转卡片。学生最迟于每一轮开始的当周周五前上交轮转卡片。

6. 轮转时间安排:每轮2个月左右。

7. 学生可以在生命学院、生命科学联合中心(清华部分)、医学院基础医学系和药学院生命科学方向导师范围内任意选择轮转导师。

8. 导师可以接受生命学院、医学院基础医学系、药学院(参与轮转部分)和CLS项目内的所有博士生轮转。

9. 学生一旦选择参加轮转,中途不得退出,必须完成三轮轮转。

10. 在师生同意的情况下,毕设可以算作一轮轮转,需占用导师一轮轮转名额。

11. 每轮轮转结束后,学生和导师互相填写轮转评估表,只有完成并通过三轮轮转的学生方可获得轮转学分。

12. 轮转学生的定导卡上交时间另行确定,三轮轮转结束后仍未定导的学生可到有定导名额的实验室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第四轮轮转,四轮轮转结束依然不能定导的学生由四方委员会协调处理。

13. CLS项目学生的补助统一由生命科学联合中心负责发放(如有其他情况,另定)。其他学生在入学教育和轮转选择期间(9月份)的补助统一由生命科学联合中心负责发放,进入轮转之后的津贴由轮转实验室负责发放(每轮发放两个月:第一轮10-11月,第二轮12-1月,第三轮2-3月;4月份起,由定导实验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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